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谴责富昌证券有限公司(Fulbright Securities Limited)违反“裸卖空” 规则,并处以360万港元(约合46万美元)的罚款。
根据香港证监会的文件,上述事件发生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之间,当时富昌证券至少执行了93次卖空交易。审查发现其内部控制和系统存在缺陷,并补充说该公司未能实施控制以检测和防止非法交易。
香港证监会还发现,富昌未能确保其提交给证监会的信息的准确性,也没有在发现这些事件后立即报告。
卖空——允许投资者借入他们不拥有的证券,卖出并同意以较低的价格购回股票,从而在不断下跌的市场中获利——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起着重要作用,因为它使价格发现更加高效并消除波动,同时为投资者提供大量的风险管理工具。
香港的法规要求公司在完成卖空交易后,在结算日交割股票,或者采取平权行动,通过购买或借入证券来结束“未能交割”的股票。为了限制正在进行的裸空仓,如果证券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交割或平仓,经纪公司别无选择,只能拒绝任何额外的卖出指令。
富昌证券此前没有纪律处分记录
富昌有限公司(Fulbright Securities Limited)是去年被香港证监会禁止在涉嫌市场不当行为的客户账户上接受或发行衍生权证订单的三家经纪商之一。
尽管香港证监会没有指明它怀疑是谁犯了这种市场不当行为,但它强调,它并未对这三名经纪商进行调查。事实上,监管机构表示,这三家公司已经配合了正在进行的调查。
在作出这一决定时,香港证监会表示,富昌证券在调查过程中一直在配合,没有证据表明失误是故意的。此外,该公司已采取积极和广泛的补救措施。它还对内部控制进行了前瞻性审查,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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