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监管机构对国泰君安证券处以2520万美元的罚款

相关平台: 国泰君安国际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今天宣布,因与反洗钱,处理第三方资金转移和配售有关的内部控制失误和违反监管规定,对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处以2520万美元的罚款活动,以及发现清洗交易和延迟报告。

证监会的调查结果显示,在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间,国泰君安未能采取合理措施以确保采取适当的保障措施来减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风险,从而为客户处理15,584次第三方存款或取款,总额约为375亿美元。

尽管有危险信号表明某些第三方资金转移是异常或可疑的,但国泰君安未能充分监控其客户的活动,对资金转移进行适当的审查,确定可疑交易并将其报告给联合金融情报部门及时。

国泰君安还没有确保其针对第三方资金转移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政策和程序得到正确有效的执行。

此外,国泰君安虽然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担任香港上市公司股票全球发售的配售代理,但未能采取合理步骤来确定客户的认购申请是否与其背景知识相符。资金来源,并在有可疑理由时进行适当的查询。五个客户用来认购价值2880万美元的上市公司股票的资金由同一第三方存入各自的客户账户,金额远远超过其自我宣布的净资产。

面对此类危险信号,国泰君安未采取合理步骤核实客户账户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及其资金来源,也未进行适当的查询以确定客户是否独立于上市公司。最终,五名承配人中有三人被分配为上市公司的雇员,这三名承配人在国际部分的配售中占了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

此外,证监会发现,由于缺乏适当的书面交易监察程序或指引,以及交易模式监察系统的技术故障,国泰君安未能在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之间及时发现590宗潜在清洗交易。尽管国泰君安在2016年7月意识到无法及时发现由于系统故障而导致的210条潜在清洗交易,但直到2017年2月七个月后才向证监会报告这210条交易。

证监会表示,国泰君安的行为表示不遵守《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金融机构)条例》,《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指南》,《内部控制准则》和行为准则。

证监会在决定纪律处分时,考虑了多种因素,例如有多个与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有关的失败,以及国泰君安正在处理大量或大量的第三方资金转移,以及国泰君安实施了及时的补救措施。一旦发现,将采取措施纠正其贸易监控系统和程序中的缺陷。

为了解决证监会的顾虑,国泰君安承诺在12个月内向证监会提供一份由独立审查员准备的报告,确认所有已查明的疑虑已得到正确纠正。